本會開課退費相關規定依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: 正式立案台北市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說明: (一)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,退95%。 (二)第59日至第8日以前,退還90%。 (三)第7日至第1日以前,退還80%。 (四)本會採講師責任制,開課後即不退費,可請假或與老師溝通更換課程。 ※以上皆以當期實際繳納之學費為依據。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留言顯示名稱 * 電子郵件地址 *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